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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膳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学校食堂、超市、小商店、扶贫柜、菜鸟驿站等经营机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各食堂进行日常监管,保证食堂正常供餐。做好各食堂的规范采购、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原料管理、伙食质量、服务态度、食品价格、台账登记等各项基础性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杜绝食品中毒和其他安全事件的发生。

3.负责学校自营食堂运营,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做好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食堂监督机制,每日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

5.负责制定膳食委员会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管理指导学生开展日常工作。

6.负责自营食堂的设备维修维护、节能减排、日常采购、安全生产等工作。

7.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合理使用物价平抑基金,控制饭菜价格,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合理调解师生与各经营机构矛盾与纠纷。

8.负责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投毒等防范措施。

9.负责教职工自助餐相关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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