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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继续教育中心 李菊英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22:41

江西省冶金技师学院计划于12月底面向社会人员开展一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考试,为切实组织开展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工作,现将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职业

职业工种: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装配钳工、数控车床、数控铣床、轧钢工、转炉炼钢工、高炉炼铁操作工、机械设备点检员。

认定等级:中级、高级

二、收费标准

各等级收费标准:中级:310/人;高级:350/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学院财务处发布缴费方式缴费,并提供发票至继续教育中心。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1、考试时间:暂定20231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理论考核采用笔试;实操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理论、实操均为100分制,各60分以上为合格。

四、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以上。

五、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学历证复印件、学信网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工作证明(附件2)、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报考高级须提供)。

2、电子材料: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背景无要求)、学历证扫描件、学信网备案表、工作证明、中级工职业资格证(报考高级须提供),考生线下报名信息导入模板(附件3),所有文件按以下格式保存,打包发送邮箱1091334791@qq.com

所有文件保存方式:

一寸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寸照片.jpg                               学历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jpg

学信网备案表:姓名-身份证号码-学信网备案表.jpg               工作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jpg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保存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中级工职业资格证.jpg     考生线下报名信息导入模板:姓名-考生线下报名信息导入模板

如:李菊英的一寸照片保存方式:李菊英-360502201104063632-一寸照片(注意:里面的‘-’也要加上,所有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2日。

、发证机关及证书查询、下戴

1、发证机关:江西省冶金技师学院。

2考核合格核发电子证书,可通过网端(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江西政务服务网)或掌端(“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和赣服通“人社专区”)渠道办理、打印、下载、查询电子证书。

   联系人:李菊英

    手机号码:1587993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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